泗阳法院不断完善审委会运行机制,明文规定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细则,为全院审判工作优质高效开展奠定基础。

 

明确审委会工作重心。审委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将重点放在带有全局性和普遍性的案件审判指导上,对新型案件、典型案件进行经验总结,避免因合议庭无法形成统一意见而提交讨论,同时明确合议庭讨论事项与审委会讨论内容的界限,不将本该由合议庭查明的或讨论的问题拿到审委会上进行讨论。

 

细化讨论及记录规定。案件申报表须经庭长、分管院领导审核,审批表和案件审理报告由承办人登记编号后逐一发送到审委会委员手中;负责记录的书记员要完整、清楚地记录讨论案件过程和委员发言,案件记录要存档备查,按文书档案归档要求装订卷宗,一般每季度装订一册,每季度最后10日内归入档案室。

 

组建专业性审委会委员。该院审委会委员全部担任法官10年以上,全部为审判长且庭室负责人,具备丰富的审判经验,在案件讨论时能提出专业的、有针对性的意见。每次提交审委会的案件,由一把手院长提前确定讨论时间,确保每个委员都参加讨论,确保了案件质量的提高和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