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法官前几天帮我调解了这起纠纷,不然,这几天这么大的雨,我家肯定要被淹了!”指着新造好的排水渠,72岁的老王拉着回访法官的手连声称谢。就在一周前,惠山法院阳山法庭的法官“十入其门”,借助村委会的力量,顺利调结了一起长达十余年的邻里纠纷。

 

老王和老张均年逾古稀,做了十几年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原本两家关系不错,可2002年老张家借老王家的墙壁搁置新翻修的房顶,房顶修好后,每逢下雨天,雨水顺着墙壁滴滴拉拉地全渗进墙里,没到一年,老王家的墙面就因为进水霉烂了,而老张一家又拿不出老王满意的解决方案,因此,好好的近邻反目成仇。

 

20128月,老张家再次翻建后院的棚屋。由于新棚屋的排水口正对老王家的房基,老王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将老张告上了法庭,要求老张重造棚屋,改建排污系统。虽然案情比较简单,但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年事已高,且是隔壁邻居,又有多年宿怨,如果轻易下判,容易激化矛盾,使得邻里关系更加恶化。惠山法院阳山法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委托给当地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由老张出钱帮老王家再修一条排水管道,使老张家棚屋排出的污水不再经过老王家的房基。

 

可到了具体执行阶段,由于老王对老张的施工存在诸多不满,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失败了,案件再一次进入了审判程序。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承办法官仍没有一判了之,而是联合村委,多次到原、被告家中查看现场,做双方工作。态度强硬的两位老人被法官“十入其门”的耐心和诚意所打动,情绪不再如刚开始一般对立,态度也逐渐软化。

 

一个偶然的机会,法官了解到近期村委要改造排水系统,遂提出由村委出面为老王修建排水管道的调解方案。通过沟通,村委同意了法官的调解方案,老王对此也表示满意。终于,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在村委的大力协助下,老王和老张达成了最终的调解协议,两家人化干戈为玉帛,十多年的宿怨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