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法院审结了一起夫妻借丈夫姐姐名义买房居住后因离婚引发的房屋纠纷。日前,“妻子”王晓甜将“丈夫”、“姐姐”和“姐夫”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房屋为自己与“丈夫”的共同财产。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那是一个乍暖还寒的早晨,柳树开始褪去焦黄的外衣抽发新芽,空气中还有丝丝清冽,金俊和女友甜早已守在了民政局的门口,他们要做今天登记的第一对新人。男孩说:“我要做你一辈子的大树,替你遮风挡雨!”女孩说:“没有房子又何妨,有你这棵大树,足矣!”话出有因,原来因为金俊信用记录不好,不能以他的名义办理按揭贷款,而且按照银行的规定,也无法以夫妻另一方,即王晓甜的名义办理贷款,这可急坏了这对小两口。金俊的大姐金莉发话了:“不就是不能办贷款嘛,用我的名字办,房子还是你们住!”小两口听罢姐姐的话,破涕为笑。于是乎,签合同、付首付、办贷款、装修、入住……似乎一切都在向那个叫做“幸福”的地方驶去。

 

金俊是村里出了名的“高富帅”,180的大个子,身材挺拔伟岸,一双深邃迷人眼睛酷似吴彦祖,加之外向健谈的性格,在金俊求学以及工作的这二十几年来,赢得了众多女闺蜜的拥簇。王晓甜嘴上说不在乎,心里却总是犯嘀咕:“他和她真的没什么吗?”久而久之,金俊和王晓甜之间也就有了嫌隙,金俊觉得长得帅并不是他的错,王晓甜认为不叮无缝的蛋。王晓甜经常和同事们抱怨金俊“花心”,在抱怨中王晓甜无意说起自家的房屋室以姐姐的名义买的,这在同事们中间可炸开了锅:以姐姐的名义买的房,还是你的吗?

 

王晓甜回家逼问金俊:“你说你们家是不是串通好的,故意登记在姐姐名下,好让你再跟别的女人结婚!”金俊被问得哑口无言,她不敢相信善解人意的王晓甜会变得如此不可理喻。于是,争吵、猜忌,成了这个小家庭的主旋律。曾经的你侬我侬终究敌不过房子的重量,不久,金俊与王晓甜便协议离婚。

 

离婚后不久,王晓甜便把金俊以及姐姐和姐夫都告上了法院。在庭审环节,法官询问姐夫该房屋坐落何处时,姐夫竟然回答:“只知道在18栋,具体哪户不知道。”另外,首付款、贷款绝大部分均由金俊及其父母支付;房屋所有手续也均由金俊办理;房屋购买后,也一直由金俊、王晓甜居住。姐夫“自家”的房屋竟然不知是哪户明显不合常理,经综合考量,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王晓甜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