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法院全面加强“三型”法院建设
作者:徐庆兵 发布时间:2013-10-24 浏览次数:512
今年来,邗江法院紧紧围绕区委平安法治建设的系列部署,从更新司法理念入手,加强司法研究,狠抓司法管理,细化工作要求,全面加强“规范型、和谐型、为民型”法院建设,不断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
强化司法流程管控,建设“规范型”法院。注重司法程序对实体的制约规范作用,按照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基层司法办案实际,先后研究出台《关于加强诉前调解工作规定》、《关于民事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实施办法》等文件,从细节入手,全面规范办案环节、强化流程管理,促进办案质量的提升,提高了人民群众对裁判结果的信服度。
强化司法能力提升,建设“和谐型”法院。大力开展能力素质工程建设,在传统培训、学习的基础上,以法官讲堂为平台,通过人人上讲台、台上干警交流心得、台上台下讨论互动为主要形式,采取业务研讨和经验交流,特别是司法实务中的具体问题进行探讨交流,汇集干警个体的点滴智慧,系统总结基层司法办案经验,不断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助力矛盾纠纷化解。截止目前,全院近二分之一的干警走上讲台,较好地提高了干警的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和谐。
强化司法温情注入,建设“为民型”法院。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制度与设施,为当事人提供立案导诉、诉前调解、法律咨询、案件信息查询一站式综合服务。抓好派出人民法庭巡回立案、审判工作。积极抓好小额速裁,高效化解基层矛盾。另外,着力加强全区人民调解员的培养,实现每村组、每企业有人民调解员,鼓励调解员主动、就地、及时化解身边的矛盾纠纷,将司法温情注入到群众生产生活一线,最大程度地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