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法院院、庭长带头敲响法槌
作者:顾建兵 吕敏 发布时间:2013-10-24 浏览次数:555
10月22日下午2时,随着法槌“啪”的一声清响,朱某诉江苏某艺术品公司浮雕《富春山居图》著作权权属纠纷案在南通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端坐在审判长席位上的是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勇。这是该院在“百日办案竞赛”中实行院、庭长带头亲自办案后敲响的第一个槌。
今年1至9月,南通中院新收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比增加945件,同比增长幅度达30%。为此,该院从10月中旬开始在全院组织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明确要求院、庭长应参加合议庭审理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以及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自己参加审理的案件。院长组成合议庭办理案件1件以上,庭长的年度办案指标不少于该庭法官人均办案的10%,副庭长承办案件的指标为本庭各合议庭审判长承办案件平均数的70%。
活动要求院、庭长要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与青年法官结对,为青年法官开一次示范庭。该院民一庭探索简案快审模式,要求合议庭在收到案件后进行繁简分流,对于法律关系简单、案件事实较为清楚的案件,组织集中开庭、快速审理,有条件的可以下午排庭4至5个,尽量缩短立案时间与开庭时间的空隙。10月15日下午,民一庭庭长陆燕红担任审判长,利用半天时间开庭审理了5件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全部当庭调解,当庭评议,当庭制作调解书,当庭由审判长签发,工作效率提高了一倍多,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