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他人挂接在网络上的宣传资料作为自己拍摄的宣传片素材,被告上法庭。1022日,张家港法院调解一起虚假宣传纠纷,被告浙江新安某医院同意向张家港澳洋医院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35000元。

 

澳洋医院是张家港一家民营医院,为扩大医院影响力,该院以该院专家团队和医疗设施设备为素材拍摄了一部宣传片挂接在其网站上。去年,医院内部传出院内专家被其他医院挖走的传言,经查,浙江新安某医院网站上关于该院的宣传片中出现了澳洋医院专家的清晰视频片段,让他人误以为澳洋医院的专家跳槽到该院。

 

澳洋医院认为,新安某医院盗用其宣传资料片侵犯了其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对其声誉和经营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遂提起诉讼要求赔偿30万元。新安某医院承认其宣传偏重使用了部分澳洋医院宣传片素材,但认为仅有数秒时间,只同意撤下宣传片,拒绝作出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新安某医院未经澳洋医院同意擅自适用该院享有著作权的宣传片资料,让观看其宣传片的公众误解为澳洋预案的专家已被其聘用,给澳洋医院造成了一定的声誉和经济损失。经过法院调解,双发达成赔偿协议。

 

法官说法:经营者通过广告或其它方法对自己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作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公众误解,属于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对相关权利人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