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盱眙法院积极探索运用“听、解、换、写、化”五步工作法,在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16件公诉案件中成功促进当事人和解,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听”,就是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表达欲,不急不躁不阻止,全面了解案发事实和经过,摸清当事人有无达成刑事和解的意愿。

 

“解”,就是摆明利害关系,为双方搭建和解的平台。通过解劝、解说、解释等工作,使双方当事人更趋冷静、理性,使案件办理工作向着有利于和解的方向发展。

 

“换”,就是引导当事人互相站在对方立场思考问题,变刁难对方为理解对方。通过换位思考,使被告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给被害人及其家属带来的伤害,促其真诚悔过,也使被害人尽早跳出被害、委屈、报复等不良心理。

 

“写”,就是当事人初步达成和解意向后,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要求被告人出具“悔过书”、“请求宽大处理书”、“请求刑事和解申请书”,要求被害人出具“刑事谅解书”、“不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书”。

 

“化”,就是充分做好每一起和解案件的善后工作,彻底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