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设下“色相陷阱”
作者:刘伟炜 发布时间:2013-10-22 浏览次数:247
以色相勾引两名受害人,共抢得12700元和两部手机的4名抢劫犯罪嫌疑人吕某等四人,近日分别被法院判处相应的刑罚处罚。
大白天的“巧遇”
26岁的姚某(女)和老乡陈某(女)徘徊在跃进桥附近。突然,姚某看见一名中年男子独自一人从菜场那边走过来,姚某向陈某递了个眼色,两人便一前一后骑车来到这名中年男子李某的跟前。“30元玩不玩?”姚某以轻佻的笑容和轻浮的语气,向李某暗示着这句问话的意思。见李某摇头拒绝,姚巧珍、陈美华立即走上前媚笑着问李某:“20元玩不玩?”这回李某竟同意了。陈美华便用自行车带着李某,往同伙租借的平房骑去。李某哪里知道,这时有4双眼睛正望着他的背影。他们是,姚某和其丈夫安某(31岁,楚州人)、及其同伙吕某(34岁,邗江人)、吴某(36岁,邗江人)。
暴怒“丈夫”从天降
陈某把李某带到城东乡的一间平房里后,说:“先给钱吧。”要求遭到了李某的拒绝。于是,陈某就说这说那地和李某“扯皮”。其实,她是在拖延时间,等着吕某一伙赶来。
很快,门外响起了“砰砰”的敲门声。陈某迅速打开了房门,还没等李某反应过来,吕某和吴某、安某已站在他的面前。吕某装成丈夫的样子,生气地对陈某说道:“孩子不带,你跑到这里来干什么?”然后看了看李某,“恍然大悟”地暴吼道:“你想玩我老婆?关起门来!”这时的李某犹如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眼睁睁地望着陈某溜出门外,3个男人握着拳头恶狠狠地向自己扑过来。
一番暴打之后,李某肿着青紫的右眼被迫交出了身上携带的121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案发后,4名犯罪嫌疑人还交待,4月1日下午,姚某等还以同样的方式抢劫了另一个受害人张某,抢得现金600元和一部价值665元的手机。
劫人钱财终获罪
近日,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以色相勾引,然后抢劫受害人财物的案件。并一审判决,4人均构成抢劫罪,其中,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8500元;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1000元;安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0元;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