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被起诉,车辆被法院扣押,大胆车主竟打电话给其妻用家中备用钥匙私自将车开走。1021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的案件,被告人耿某因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耿某因合伙纠纷散伙欠沈某40万元,沈某将耿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生效后,耿某未按生效调解书履行义务,沈某申请法院对耿某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耿某名下有一辆轿车。20137229时,法院依法扣押了耿某所有的苏NU6099号轿车,并将该扣押车辆停放在一修理厂院内交修理厂保管,修理厂收到车辆出具了手续交给法院。当日11时许,耿某打电话给其妻用其家中备份的钥匙,趁修理厂不备,偷偷将该车开走。修理厂发现车辆被盗后,立即报警,被告人耿某于2013730日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731日耿某将查封车辆退回。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337168.40元。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耿某与申请人沈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案件已结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耿某转移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被告人耿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耿某认罪悔罪,判处缓刑对所在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决定对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