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司机接应作案老乡 同样构成抢劫罪被判刑
作者:沈黎红 颜艳 发布时间:2013-10-21 浏览次数:226
驾驶黑车载着老乡在街上乱转,伺机寻找作案目标,黑车司机听从指挥尾随跟踪出租车,老乡下车去抢劫时在车上等候接应……黑车司机这样做是否犯法?10月17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其中一名被告人江某就因为以上种种“配合”,被认定为抢劫案的从犯,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整个庭审过程中,江某要么辩称自己不知道两个老乡要去抢劫,要么低头沉默,对于自己一系列不合常理的举动,则频频用“说不清”搪塞。
2012年正月里的一日下午,在盛泽镇做黑车生意的江某接到老乡阿志的电话,要求去接他。后来阿志带着同伴阿喜一起上了江某的车,要他带着四周围兜兜,两人在车上商谈“弄点钱花花”。闻听此言,江某主张去婚庆公司买点婚车用的贴纸贴在号牌上。随后,三人在街上转了半日也没找到可以下车偷盗的目标。阿志提议“不如去抢”,阿喜没有反对,江某继续开着车,也没作任何表示。凌晨时分,他们在某KTV门口看见一名身着光鲜、打扮时尚的单身女子拎着包上了辆出租车,阿志就叫江某尾随其后。到了镇中心一弄堂口,女子下车拐了进去,阿喜先下车跟着女子进去,阿志指示江某把车调个头后也迅速下车。两人行至弄堂深处,冷不防将女子拦下,试图抢下女子手中的包。女子拼死护包,同时大声呼救,阿喜与阿志恼羞成怒,对女子脚踹并撕扯她的羽绒外套,女子依然紧抱着包不放。正在这时,弄堂口开夜宵店的老板及一位路人听到动静,朝里张望,两人心虚,便放手,逃离弄堂,跳上了江某的黑车叫江某赶紧走。黑车一直没有熄火,始终在车上守候的江某立即驾车载着二人飞驰而去。
将作案不成的老乡送回吴江市区后,江某还应阿志的要求给了他50元钱。他没有想到,这次老乡的抢劫未遂,自己只是接应了一下,竟成了从犯。庭上,江某提出自己事先并不知道阿喜和阿志是去抢东西,直到他们抢劫不成回到车上时才知,以此为由辩称自己没有参与抢劫。法院查明,同案犯阿喜、阿志两人均供述在车上商量要“弄点钱花花”、要“抢一下”,在江某的车上商量要实施抢劫,江某是听到的,并且一路听从两人指挥驾车尾随被害人出租车。加之两人下车实施抢劫时,江某调转车头原地等待,上述一系列行为说明江某对阿喜、阿志实施抢劫是明知的,并在行动上予以配合,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