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卖孙女 机关算尽终获刑
作者:朱雍忌 发布时间:2013-10-21 浏览次数:213
儿子与女友未婚同居生下一女婴三个月后双双外出打工,将女婴交由爷爷李某(41岁)、奶奶王某(39岁)抚养。几天后,爷爷奶奶将女婴以17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这对狠心又糊涂的爷爷奶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2012年,女婴的母亲与两被告人的儿子未婚同居并生下一女,三个月后女婴父母先后外出打工,留下女婴由两被告人抚养。几天后,被告人李某提出一起抚养三个孩子开销实在太大(李某夫妻还有两个正在上小学的子女),不如将女婴找个好人家卖了,被告人王某表示同意。2012年9月1日李某联系了买主并以17000元的价格将三个多月大的女婴卖出。不久在外打工的女婴母亲得知孩子被“送人”的消息后,反复询问孩子的下落,两被告人一直拒绝透露。一年后,女婴母亲从旁人口中得知孩子被卖,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13年4月1日公安机关将女婴找到并交其母亲领回,两被告人也先后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两被告人以获利为目的,出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在本案中,被告人李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王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并结合其犯罪情节以及认罪态度予以适用缓刑。因此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