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同在屋檐下,却似陌路人一样不说话不交流,长期遭受“冷暴力”的妻子李某无奈之下,两次将丈夫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1017日,在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曲塘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3年前,李某在苏州打工,经人介绍与在海安工作的赵某相识,不久确立恋爱关系。在家人的催促下,两人很快步入婚姻殿堂。新婚燕尔,本应该甜蜜和幸福,可赵某话很少,对妻子也漠不关心,下班回家就是上网、玩游戏。为了缓和这种局面,李某从苏州辞职,返回家乡工作,还主动寻找共同话题,制造浪漫。李某的良苦用心没有换来丈夫的改变,他依旧我行我素,对其不理不睬。赵某的长期“冷战”给李某带来了很大的精神伤害,近乎崩溃。饱受折磨的李某无奈之下,向曲塘法庭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刘晶晶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与赵某进行沟通。赵某拒不配合,态度十分冷淡,直言自己性格比较内向,无法改变,不知道怎样才能令妻子欢喜。刘晶晶对赵某进行了批评和教育,指出这样是对家庭不负责任,希望他努力寻找夫妻感兴趣的话题,改变现状。在刘晶晶的劝说下,李某也同意回去冷静思考,多主动与赵某沟通,看双方感情是否好转。

 

今年10月,李某再次向曲塘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李某诉称,上次调解后,赵某态度一如往昔,一天几乎不说一句话,即使有只言片语,也是敷衍了事,她已经“快被逼疯了”。半年前,她搬回娘家居住,但赵某没有接她回家,也从来不打电话,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维持下去。

 

因李某态度坚决,赵某也同意离婚,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至此,这对夫妻“劳燕分飞”。

 

连线法官:

 

本案中,赵某长期对妻子冷漠,致使其精神受到严重伤害,是一种典型的家庭暴力行为,只是这种家庭暴力不同于传统认知的身体施暴,而是一种“冷暴力”。“冷暴力”是近年来家庭暴力呈现出的新趋势,表现为夫妻间漠不关心,没有语言和情感的交流,或者是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者敷衍性生活等。冷暴力作为一种隐性的精神暴力形式,往往对婚姻、夫妻双方及子女的伤害更大。

 

现实生活中,拳脚上的家庭暴力,拥有很多救济途径,大多受害人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但是对于“冷暴力”,受害人却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尽管原告以冷暴力为由提起诉讼,但由于立法上的缺失,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只能认定“原被告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从而判决离婚。并且由于于法无据,受害者无法主张赔偿,不像遭受身体伤害的家庭暴力,可以通过法医鉴定,获得赔偿。

 

法官提醒,男女双方在婚前应当尽可能地多了解,步入婚姻后,更要加强沟通和交流,培养共同兴趣和爱好,重视对方的心理感受,一起面对生活中的甜蜜和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