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人需当心 小偷专撬后备箱
作者:卢静 发布时间:2012-04-20 浏览次数:531
近日,宝应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陈某、宋某多次盗窃他人汽车后备箱中的财物,两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最终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宋某被撤销假释,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同时对二人分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陈某和宋某都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且宋某尚在假释期间,但是二人不仅没有悔改,还不谋而合干起了“老本行”。陈某和宋某发现,很多人习惯把贵重物品放在汽车后备箱中,于是约好一起去盗窃汽车后备箱的财物。陈某向他人借了一辆车,并商量好宋某负责开车、望风,自己负责下车撬锁、偷东西。2011年10月的一天,两人开着车来到兴化市233省道的一处鱼塘附近,发现路边停放着一辆轿车,于是陈某下车撬开轿车后备箱,偷到一只手提包,包内有一部数码照相机和若干香烟。得手后,两人又开着车先后来到宝应县开发区的一处工地和小区,两次故技重施,再次窃得两辆汽车后备箱里的手提包及电脑等财物。盗窃之后,两人开车返回时在治安卡口被民警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其中被告人陈某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宋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撤销假释,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