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河南青年小康与另两名同在靖江打工的同乡合谋,以小康过生日为借口,将他年仅16岁的女友小刘骗至旅馆内实施奸淫。419日靖江法院审结这起骇人听闻的轮奸案,三名被告人犯强奸罪被判处69个月至106个月不等的徒刑。

 

凌晨发生轮奸案

 

去年319日凌晨1时左右,在靖江市新港某旅馆住宿的白先生,熟睡中被隔壁房间的说话声吵醒,他仔细一听,隔壁房间来了好几个人有男有女,他们在房间内说话,声音比较大,隔音效果又不好。他睡不着了,约半个小时后,隔壁房间传来女孩的哭声,刚开始声音比较小,哭了三四分钟后,听到女孩在说什么他是你的兄弟,求他不要这么弄等求饶的话,说完这些话后,女孩的哭声大了起来,大约有一分钟后,又听到房间里有男的在劝那个女孩不要哭喊,后来女孩哭的声音断断续续,他感到是女孩被人将嘴捂住了。白先生感到不对劲,这个女孩应该是被强奸了,他赶紧起床到阳台上拨打了110。靖江市新港派出所闻警而动,5分钟后,公安干警赶到现场,将在实施强奸的小康、大康、小马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在公安机关3人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协助同乡奸淫自己的女友

 

据小康交代,他17岁,小学文化,20116月来靖江打工,917日辞去工作,准备去杭州打工。第二天上午,他与19岁的同乡小马一起找到也在靖江打工的22岁的堂哥大康,见面后,小康对大康说:“我要去杭州了”。大康说,“你把女朋友带出来,咱们一块玩一下。”“那不行。”姜康明白堂哥讲“玩”的含义就是奸淫,没有同意。晚饭时,三人在一起喝了酒,大康再次提出将小康的女友骗出来大家“玩”,这回小康没有拒绝。于是三人商量后,由小康向女友小刘谎称今天是他的生日,他哥哥从杭州来为他过生日,骗小刘出门。晚上十点多钟,三人一起来到小刘宿舍,找到小刘,说明来意,并将她来到一家小酒店吃饭,试图将她灌醉,但小刘考虑到明天要上班,坚持没有喝酒。吃完饭后,已是深夜午时。大康去旅馆开了房。四人一起进入房间,小康要求小刘今晚住在这里,其他人随即离开。在房间内,小康与小刘发生了性关系后,掏出手机联系大康、小马过来一起住。两人进入房间后不久,大康就摸到小刘床上,小刘喊叫并向小康求助,等来的却是男友采用捂嘴、扯裤等手段,协助大康、小马对小刘轮流强暴。小刘哭着问小康:“我这样哭,这样叫,你不心疼吗?”小康说,“心疼?事情已经这样了,我也没有办法,小刘,对不起,你过生日的时候你要什么我给你买什么。”“我不要。”小康又捂紧她的嘴,防止她哭喊。直到警察对他们抓捕。

 

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不容忽视

 

据审理本案的朱肇曾法官介绍,三被告人属于第二代外来务工人员,文化水平偏低,对法律认识不深,年轻易冲动,自制力较差,对事容易做出错误的判断,平时他们缺乏健康的娱乐生活,导致精神空虚,在脱离家长的监督,容易走上盗窃、打架斗殴、强奸等犯罪道路。

 

朱法官呼吁,对于年轻一代外来务工这一特殊群体,家长应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加强监护力度,引导和监督他们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当进公、检、法、司等部门加强联系,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使他们学法、懂法,成为知法、守法并能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劳动者。要从科学角度对青少年进行青春期性发育、性心理特点和障碍、性保健和自我保护、性犯罪和预防等方面的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性道德,防范于未然。(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