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推进执行改革措施落实,并进一步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赣榆法院建立院领导督导执行工作制度:该院宋金林院长及另外两名党组成员分别挂钩执行局三个实施科,督导各科日常执行工作,目前该院宋金林院长亲自参与挂钩科室例会一次,参与重大案件执行过程一次。

 

指导具体执行工作。院领导通过参加实施科例会、听取各科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参与重大疑难执行案件的研究讨论、对重大疑难执行案件会商会诊,参与具体案件执行过程等对日常执行工作进行指导。

 

监督具体执行行为。对各科执行落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赣榆县人民法院执行流程规定》、《赣榆县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全程录像若干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对执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消极执行行为等进行监督和纠正,保障执行人员像办理诉讼案件一样严格依程序执行。

 

促进执行改革措施落实。监督各科在具体工作落实各项执行改革措施,特别是执行分权改革、执行流程管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全程录像等改革措施的落实,确保执行改革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