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法院开展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活动以来,通过“四定”工作法,认真组织落实,积极清理,取得显著的成效。截止目前,纳入清理范围的564件案件,清结率已达97%,未清结的17件案件中,除有12件确因中止、鉴定等客观原因不能清结外,其余案件都能够在近期结案。

 

定案到人。实行一案一人负责制,明确责任、细化任务。要求承办人剖析案件原因,作出明确说明,制定结案计划。对岗位调整的法官,及时变更案件承办人。

 

定期研讨。针对长期未结案件,各业务庭每月进行一次案件集中讨论,明确办案思路、加强督办。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项研究长期未结案件的审委会,要求庭长汇报未结案原因,研究讨论长期未结案件的症结所在和法律适用问题。

 

定月通报。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对长期未结案件认真梳理,每月将长期未结案件在内网上进行通报。在办民商事案件满5个月未结、刑事案件满2个月未结,既进行通报、督办。

 

定额考核。将案件承办人的结案数量与月考核进行挂钩,对人为原因造成案件长期未结的承办人扣发考核奖,对结案数量较多、审限较短的承办人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