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产合同群体纠纷案
作者:蔡云刚 石建华 发布时间:2015-05-04 浏览次数:985
2月初,亭湖法院收到了94户业主诉我市某房产公司的的房产合同案件,某房产公司因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属登记备案手续,给业主的子女入学、户口迁移等一系列的生活问题,带来不便,给业主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为化解矛盾,该庭庭长及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召集原告的代理人和部分业主代表,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向其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通过多番努力,终于以法理、情理打动了原告方,其同意将补偿金适当降低。
同时,又做被告的工作,经过不懈努力,该公司的负责人终于被承办法官细致入微、情法交融的调解工作打动,同意于4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至此,69起房产合同纠纷系列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