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讪”老人请求带路 途中“设套”骗取钱财
作者:杨凯 发布时间:2013-10-18 浏览次数:254
男子伙同他人假扮电脑配件老板,搭讪路人请求带路,诱骗路人购买电脑“芯片”,骗取钱财。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钱忠宇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已预缴)。
2012年10月23日上午,钱忠宇伙同“小刘”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以“小刘”到某小学找“王老师”洽谈电脑配件生意为由,让孙某(退休工人)为其带路,将孙某骗至某小学门口与钱忠宇见面。钱忠宇按照事先预谋自称其为某小学“张老师”,并主动带二人去“王老师”家。途中钱忠宇虚构事实,从孙某手中骗取人民币20000元。案发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将非法所得退还了孙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钱忠宇诈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人民检察院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钱忠宇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钱忠宇诈骗老年人财物,酌情从重处罚。钱忠宇将赃款退赔受害人,减轻了对社会的危害,酌情从轻处罚。钱忠宇能诚恳悔罪,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为严肃法制,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根据钱忠宇具体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的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示:骗子骗术花样百出,特别应引起老年群众的高度警觉,千万警惕别落入其设下的陷阱,以防上当受骗,造成财产上的不必要损失。(本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