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孙女士将车停在路边仅仅15分钟,车内财物就被盗走,而她明明记得自己按了车钥匙上的锁车键。近日,炮制这起盗窃案的两名男子被吴中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2年年底,39岁的刘光(化名)买了一辆二手奇瑞轿车,在苏州以开黑车为业,平时老乡李翔(化名)外出需要用车,都会照顾刘光的生意。

 

2013311日,二人一块吃过午饭后,李翔搭乘刘光的车,刘光提出要“弄点钱来花花”,这对一起作案多次的老搭档默契十足,李翔一听就知道,刘光的意思是用“遥控干扰器”来盗窃他人车内财物。这个干扰器是去年夏天刘光花1000元网购的,能够发射干扰汽车正常锁车的信号,当车主用遥控钥匙锁车时打开干扰器,遥控锁受干扰后失灵,车门就不会上锁,二人可以直接拉开车门窃取财物,事后再把门关上,神不知鬼不觉。

 

李翔同意后,刘光开始驾车在吴中区兜转,寻找作案目标。在水香街的一个公交站台边,他们看见一辆奥迪TT停了下来,刘光开车靠过去,等女车主下车后,他按住遥控干扰器发射干扰信号。看见女车主走进路边的一家服装店,两人双双下车,刘光在店门口守着,看见车主选好衣服走进试衣间,立即给李翔报信,李翔径直走过去拉开TT轿车车门,偷出一个古奇牌手提包后回到奇瑞车上迅速离开,整个盗窃过程不过几分钟时间。

 

他们将车开至一个无人的地方清点包内物品,里面除了1.6万多元现金之外,还有身份证、超市购物卡、首饰、化妆品等。二人把现金、购物卡和首饰平分,因为怕留在包上的指纹成为警方破案的线索,他们点了一把火,将包和其他物品烧得一干二净。

 

15分钟后,被盗车主孙女士从服装店出来,照常用车钥匙遥控开锁、上车,却发现自己放在座位上的包不见了,而车门、车窗和门锁都完好无损,她诧异之余连忙拨打110报案。

 

刘光和李翔交代,用这种方式,他们一共作案4起,有时车内仅有几包香烟或其他小物品,他们盗走后重新关好车门,车主很难发觉他们的车曾经被“洗劫”过。

 

法官提醒:现在有车一族越来越多,汽车被盗事件也时有发生。对于电子干扰汽车锁车的案例,建议车主们在锁车时多留个心眼,锁车后一定要拉一下门把,看车门是否已经锁上,如果没有锁上,而又按了锁车键,那么你的车很可能被干扰了。这个时候,建议车主不要离开汽车,可以立即将车开走,也可以继续按锁车键,直至汽车车门锁上为止。另外,贵重物品千万不要放在汽车内。也建议网络购物平台对商家进行进一步规范,严禁出售可能威胁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