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盗窃换来二年半徒刑
作者:刘伟炜 发布时间:2013-10-18 浏览次数:237
他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吸上毒品的了,只知道自己是吸了戒、戒了吸,终究还是没有逃脱毒品的魔掌。清醒时的他常常觉得愧对年事已高的双亲,还有弟弟,因为家里已经被他“吸”得家徒四壁了。因为吸毒,他无法打工;因为吸毒,他已36岁了还没有女人愿意嫁给他;因为吸毒,他终于招来了牢狱之灾。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谢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家住渡江路附近的谢某某百无聊赖地在人民商场附近的游戏室里玩。到了晚上10点,谢某某溜达出游戏室,在街边遇见了毒友吴永。吴永约他去某棋牌室玩一下,他很高兴地答应了。到了棋牌室的门口,他俩看见这家棋牌室的卷帘门半拉着,里面好像空无一人,于是两人就弯腰钻了进去。里面果然没人,吴永到处翻了翻,从柜台处翻出一扎包好的一元硬币(300元),顺手递给了谢某某。谢某某也不推辞,转手就把这扎硬币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他们随后还带走了一条红塔山香烟和四包玉溪烟。
5月的一天,毒瘾又犯的谢某某焦急地在毒贩子家门口徘徊,因为他口袋里又是空空如洗。这时,他看见女毒友郭静(34岁,扬州人)也朝毒贩子家走来,谢某某欣喜地迎上去,用乞求的口吻对她说:“我身上没钱,帮我买些白粉吧!”郭静很爽快地答应了,随后买来价值200元的海洛因分给谢某某四分之一,两人就在东花园的一条巷子里迫不及待地将毒品注射进了体内。
缓过劲来的谢某某讨好地对郭静说:“等会儿,我们去把我一朋友的电视机卖了,就有钱了!”郭静明白他的意思,没有反对,于是两人来到了东营五巷的戴某家,偷出VCD、TCL彩电各一台,共售得644元。销赃的钱两人当然继续用在了吸毒上。
过了一个月,谢某某又和戴某等三个毒友在荷花池公园东大门门口盗窃了李某刚从外地买回的一箱老爷车牌仿皮夹克,价值9068元。
谢某某因吸毒被警方抓获。很快,他就积极交待了自己为吸毒曾三次盗窃的事实。由于谢某某的交待构成自首情节,因此法院决定对其盗窃罪从轻判决,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继续追缴赃款300元以及价值9364元的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