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密谋来泰行窃敛财 今朝瓮中捉鳖被抓现行
作者:李军荣 发布时间:2013-10-18 浏览次数:241
一对北上南下打工的陕西籍张姓胞弟俩,在我省南部苏州立足不久,生活便出现了入不敷出的窘境。可胞弟俩非但不敢面对现实而且又求财心切,看到别人出手阔绰,出入名骑,心生妒忌。胞弟俩动起了行窃敛财的歪脑筋,又担惊受怕在苏州下手被人识破,于是二人拍手即合,密谋来泰州另辟蹊径,试试运气,不料次日在泰州作案人赃俱获被抓现行。一段时间以来,此闹剧被人们成为茶余饭后的笑柄。
日前,泰州市海陵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张飞、张亮盗窃一案。
2013年6月16日晚饭后,张飞、张亮胞弟俩,在苏州打工无望改变生活的情况下,二人不甘潦倒,心生歹念,密谋策划来泰州干一翻大事业,欲求生财之道。2013年6月17日10时许,被告人张飞伙同张亮(另案处理)至本市海陵区响林村,由张亮望风,被告人张飞使用钢筋撬开防盗窗,翻窗进入被害人孙小明位于该村11-30号的暂住屋内,窃得人民币200元及价值人民币1400元的索尼牌笔记本电脑1台、价值人民币30.55元的艾威克无线光学鼠标1只、价值人民币62.48元的三普牌手机1部。窃后,被告人张飞又伙同张亮窜至该村4-112号被害人童智平暂住屋外,被告人张飞用木棍撬该屋防盗窗时被村民李阿顺发现并抓获,张亮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入户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处罚。被告人张飞在实施起诉书指控的部分犯罪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就该部分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判处。被告人贾飞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以盗窃罪,依法判处张飞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文中人员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