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小伙三万元债务难要回,寄望于法院维护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公正执行,一分未少追回债款小伙切身感受异乡温暖。

 

20117月,外地小伙张阳在句容租了间店面卖土特产,句容人黄波见张阳生意做的不错想要合伙经营,并将心中想法告诉了张阳,以为人多力量大,将店面撑得更大一点有利于推销产品,张阳北方人特有的热情大度同意黄波与自己一起干。但是黄波苦于自己当时手头资金不够无力投入合伙经营,张阳又不想放弃扩大店面的机会,认为黄波的想法有很大的可行性,当即自愿借给黄波3万元,只要求黄波写下欠条按时还款,黄波也爽快答应下来。9月份,还款时间到期,黄波并无还款意向,也张口不提所欠三万元的事情,张阳多次催要,黄波口头应付却并无实际行动。9月,张阳向句容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了还款时间。然而三个月的期限到后,黄波未在履行期限内自觉履行还款义务,20122月,张阳向句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承办案件后,向黄波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然而黄波仍无动于衷并且拒不露面。法官了解到,由于此次借款风波,已经影响到了张阳生意正常营业,为及时帮助张阳追回债款,20124月,根据张阳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终于找到黄波,严厉批评了其对法律轻蔑的态度,指出张阳在黄波困难时将自己不多的存款借出是讲义气,而黄波利用张阳豁达的仗义情谊是过河拆桥,明白自己不地道的行为后黄波感到无地自容,当即将三万元债款交到法官手中。

 

当日,在突然接到法院执行局法官的发款通知后,张阳激动之情难以言语,感到执行局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说自己是外地人,在句容人生地不熟,做点小本生意困难重重,这次借款事情一开始使自己对句容人产生了负面看法,但是句容法院执行法官办案的公正高效,使得自己对句容人的印象又重新改变了看法,称赞道句容的执法环境真好。执行法官表示,无论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其合法权益都应当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