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豪杰因为无钱偿还韩客熊、程丞(均已判刑),三人遂预谋抢劫黄金饰品,经过踩点,选取作案对象后,三人趁店员不注意,抢了两条黄金项链、一枚黄金戒指,后三人逃亡外地将赃物变卖分得赃款。日前,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何豪杰主刑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无钱偿还萌生抢劫

 

何豪杰、韩客熊和程丞三人是酒肉朋友,何豪杰经常向韩客熊、程丞借些小钱,积少成多,渐渐债台高筑,何豪杰没有正式工作,一时间没有那么多钱还给韩客熊和程丞,所以还钱的事情一直拖着,迟迟没有偿还。何豪杰平时喜欢看一些港台连续剧,尤其是警匪片。于是他找来韩客熊和程丞商量,反正三人都没有钱,不如合作抢劫一票,做一回枭雄也不枉此生。

 

合作抢劫三人成虎

 

何豪杰、韩客熊和程丞他们在一起研究了抢劫的方法,经过踩点、选取作案对象后,被告人何豪杰及程丞进入晶永恒黄金珠宝城店内,以购买首饰为由,乘店员将两条黄金项链、一枚黄金戒指交给二人观看之机,实施抢夺,逃离金店,并坐上正在路边等候的由韩客熊驾驶的轿车,逃离现场。何豪杰及韩客熊、程丞到浙江瑞安后,将赃物变卖,得款10万余元,被告人何豪杰分得3.4万余元。经鉴定,被抢夺的物品价值人民币共计118004.7元。

 

亡命天涯一朝落网

 

三人逃到浙江后,不久就相继落网。法院认为,何豪杰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本案是共同犯罪,何豪杰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何豪杰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及所知同案犯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何豪杰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