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龙法院“四评”活动推动庭审水平上档次
作者:孙鹏 孟滨卿 发布时间:2013-10-16 浏览次数:491
云龙法院在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中,通过庭室自评、审委会成员专业评查、人大代表等社会旁听评议以及院党组观摩评议小组评查等“四评”活动,有效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
在组织观摩活动中,该法院责成审管办、审监庭、政治处、行装科、研究室等共同负责,对该院在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庭审中所适用的庭审程序,按照省院的庭审要求进行规范性审查,对不适应、不标准、不统一的庭审操作规范予以调整、规范和统一。同时,上述部门还共同研究制定了《云龙区人民法院庭审评分细则》,根据该细则,要求庭审过程完整、连贯、规范,庭审程序不论是开庭准备工作,交待诉讼权利义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最后陈述,合议庭合议,宣判等各阶段都要连续、紧凑;每个阶段,大至争议焦点归纳是否适当,小至语言是否规范、庭审司法礼仪是否得体,均做出详细规定。
对于精选出的典型案件,在周一“院办公会”、周四“审委会”和周五的“云龙大讲堂”上进行录像播放,组织大家学习和点评,通过以点带面,以评促学,在全院迅速掀起比、学、赶、帮、超的云龙工作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