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基层法院青年法官的队伍正在不断壮大,面对社会转型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纠纷处理难度加大、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增长的新形势,尤其是在处理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过程,青年法官正面临着巨大的压力。青年法官如何才能顶得住压力、如何将压力转化为动力,我认为青年法官要厘清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司法工作的目标在哪里?2004915日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指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2012124日在“学者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发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又指出“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在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室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335日,中组部和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分责管理制度改革意见》,按照具有工作特色,符合审判工作规律,体现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职业特点的要求,建立分责科学、结构合理、职责明晰、管理规范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职业保障,激发内在活力,提高法院干部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院干部队伍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们必须要抬头看清这片天空,认清法治的道路是明确也是光明的。一方面司法的过程要求司法透明,否则司法的结果难以被民众接受;另一方面,民众的期盼迫使法律人用公开透明的方式来实现司法的过程。司法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的环节,是法治建设从无形到有形的过程。每一个法律人尤其是青年干警要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看清头上的天空,明确自己的职责,找准自己的目标定位,创造出一片自己的事业。

 

第二个问题:怎样找准自己的定位?我们的目标在哪里,我们应该往哪里走,我们应该怎么走,这三个问题必须要搞清楚,搞清楚了目标,路径就会很清晰,就可以成功在望。就以我们泗洪法院为例,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一个五年发展规划,明确了每年的奋斗目标,在这个基础上,我们经过研究,出台了《关于落实和尊重法官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建立以审判权为中心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法官主体地位的中心思想,探索法官单独的职务序列和法官助理,法院的主体当然是承担审判执行任务的法官,这个主体地位也是宪法、法官法、诉讼法等法条规定的。怎样来落实法官主体地位,我们要严格落实审判执行单元,合议庭负责制,每个同志找准自己的职责定位,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职责,做应该做的事情。孟子曰“得天下英才而育之,一乐也,而王天下不与焉”这种欢乐和幸福,给个皇帝也不换!岂止不换,简直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欢乐与幸福。

 

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工作得不开心?当前我们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之后,物质生活条件越来越丰富,法官的各项物质保障也越来越充足。每个人的一生中都充满了各式各样的选择,当初既然选择在法院工作,想必是大家当初作出的一个最好的选择。相对其他各级法院而言,基层法院存在条件差,待遇低,工作压力大的问题,不少青年干警存在厌倦、抱怨、心不甘情不愿的心态。青年法官要摒弃攀比心理,带着信仰和虔诚去做事,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我们提出的并不是苛刻的要求而是最基本的要求。为什么不调整自己的心态,让自己开心快乐的工作每一天!法院的工作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我们干了这个一个崇高的职业,为什么不高兴呢,与其自我折磨不如自我鼓励,与其痛苦过一天不如快乐过一天,与其马马虎虎的做事不如脚踏实地的做事,做实事。这样才能出成绩,个人也会取得更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