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不断创新行政审判运行机制,建立行政“圆桌审判”方式,在官民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寻求办案的最佳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3件,其中通过协调、撤诉结案11件,协调撤诉结案率89.2%。

 

417日上午,该院召集了2起行政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围坐在圆桌旁进行协调。在温馨的气氛中,双方各自陈述了理由及意见。法官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充分了解纠纷成因及当事人的诉讼目的,将查明的案件事实当庭释明,疏导化解矛盾。使当事人消除误解,主动选择协调沟通。

 

此外,该院积极拓宽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渠道,邀请人民陪审员、原告亲友参与协调,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主动改变或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把矛盾及时化解在庭外。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联系,形成行政审判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为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