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成为了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居家养老虽是中国人普遍的选择方式,但随着空巢老人的逐年增多,部分老年人开始选择入住养老院来度过晚年。由于我国养老需求日趋庞大,部分民营资本亦瞄准了该市场,民办养老院逐渐兴起。由于初涉养老服务领域,一些民办养老院在基础设施、护理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着一些不足,其中部分甚至引发了诉讼纠纷。

 

近日,无锡市南长法院受理了一起老人家属状告养老院的案件,并做出一审判决。

 

2011年,83岁的宋思平老人患上了轻度老年痴呆症,由于家中3名子女均要工作,经过合计,大家一致同意将老人送往某养老院护理。20122月,宋思平之女宋晓兰以每月1500元的价格与养老院签订了住院协议,协议中约定院方将“实施二十四小时人心化服务”。

 

2012717日,宋晓兰至养老院探望时发现老父精神不佳,亦不愿进食。经过对周围护工的一番询问,她才晓得,两天前父亲曾在养老院的楼梯上摔伤,其随即将父亲送往医院检查治疗。

 

“我父亲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花了很多医药费,但病情却没有好转。医院检查下来,说他脑部右侧出血,还伴随肺部感染。”宋晓兰情绪激动地说,“出院后没几天,他就因为脑溢血过世了。如果养老院在他摔伤时能及时带去治疗,事情也不会这样!”

 

宋晓兰认为养老院应该对老父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要求养老院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

 

法官随即至养老院展开实地调查,在询问中,负责照顾宋思平的护工张某、李某称,由于宋思平患有老年痴呆,经常会自己往外跑,照看他比较花费精力。宋晓兰曾跟她们说,在她们做事时,可以将宋思平用布条系在凳子上。

 

摔跤那天上午10点半,两位护工正陪宋思平在三楼通风处散步,打饭前,两人将老人就近系在了该处的凳子上。

 

“凳子的位置比较靠近没有扶手的小楼梯。打饭的时候,我们听到有人喊‘老宋跑下来了’,张某的丈夫就跑了过去。”李某回忆说,“事后,听张某丈夫说老宋在二、三楼的过渡台阶上摔了一跤,头撞到了墙壁上。”

 

之后,几人将宋思平搀扶到房间,养老院医务处的医生帮其头上擦了碘酒,并未将其送往医院。当天,宋思平患有二级智力残疾的小儿子正巧来院,养老院便将此事告知了他,但其后并未告知其余两名子女。

 

案件开庭后,法院曾组织多次调解,但原被告双方仍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由于案情特殊,原告态度激动,案件承办法官在安抚原告情绪的同时,展开了大量的调查工作。

 

经过调查审理,法院认为,养老院护工在系住宋思平后就离开致使老人脱离看护,疏忽了老人独处时可能发生的危险,且在老人摔倒后,养老院未将老人及时送往医院或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宋思平的死亡与摔倒后脑出血存在因果关系,养老院未能对宋思平尽到安全保障的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考虑到宋思平系高龄、患有老年痴呆、高血压等疾病及家属同意将其系在凳子上等因素,法院酌定养老院对宋思平的死亡承担60%的赔偿责任,判决养老院向宋思平家属赔偿人民币14万余元。

 

近年来,独生子女父母老龄化已经成为了我国社会老龄化的新趋势。相较之前几个子女供养老人的形式,独生子女在赡养问题上承担的责任更大、更重。碍于工作、生活的压力,子女实际用在照料老人身上的时间其实并不宽裕,一旦老人因年迈失去自理能力,子女往往无法分出足够的精力承担全天看护的责任。因此,养老院逐渐成为了继居家养老之后的第二选择。

 

通过网络查询养老信息,不难发现公办养老院现如今可谓“一床难求”,甚至有老人感慨称“等到过世也不一定能住得进去。”此现象催生了民办养老院的兴建。民办养老院的出现解决了养老市场的部分需求,缓解了市场膨胀的压力。但作为起步较晚的民营产业,民办养老院在护工人员配备、护理技巧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着不足。本案涉及的养老院中,一名护工平均要护理89人,加上平时的清洁卫生工作,很难真正满足二十四小时专门服务,据调查,“一对多”现象在养老院中亦较为普遍。如何健全我国养老机制以满足日趋庞大的养老需求,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文中署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