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法院四项措施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作者:刘冬 邱兆云 发布时间:2013-10-15 浏览次数:685
2013年5月30日,江苏省高院对全省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泉山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行动迅速,依托已经建立的一站式执行服务大厅,通过采取以下四项措施不断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进一步完善执行指挥中心组织机构。明确执行指挥中心受执行局长领导,执行指挥中心24小时接听当事人申报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财产的线索,实行工作日专人值班制度,随时处理接收到的各类信息,为接收上级法院下达的案件执行指令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进一步完善执行指挥中心物质装备。为确保执行指挥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为执行指挥中心配备了摄像机、传真机、数码相机等所需的各项物质装备,安装了GPS车辆管理系统和监控系统,对全院车辆和警力进行实时调度,为处理突发事件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进一步完善执行网络平台建设。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我院于今年4月份率先与市产权处、车管所建立了“点对点”查询系统。 9月18日,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相关规定,我院与辖区二十余家相关部门再次进行沟通协调,指定专人负责协助执行工作,确定了工作邮箱,多方位立体式的执行网络平台初步建成。
进一步健全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加强了对执行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尤其是细化了执行指挥中心的工作程序和各项规则,力争做到反应快速、行动一致、有令必行。同时,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严格按照相关条例予以处罚,确保执行指挥中心各项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