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布全市法院院长信箱
作者:张羽馨 发布时间:2013-10-15 浏览次数:1370
10月12日,南京中院集中公布全市两级法院“院长信箱”,方便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公众只要登录南京两级法院官方网站,找到右上角的“院长信箱”图标,点击进入页面后,再次点击“发布信息”模块,即可发送电子邮件;也可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至“院长信箱”。院长人民来信办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以及“谁管辖、谁办理、谁答复”原则。
中院要求,承办单位或部门领受办理任务后,应逐件予以登记,及时落实具体承办人员,2个月内办理结束并负责答复来信人,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办理期限有明确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期限办结。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结的,应及时向办公室督查科说明原因并报告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