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顺祥:坚持改进机关作风 全面提升司法公信
作者:黄顺祥 发布时间:2013-10-12 浏览次数:1064
机关作风是机关干部办事效率、工作效能的综合反映,也是党风的具体体现。对人民法院而言,只有坚持改进机关作风,才能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法院工作整体发展。
坚持改进机关作风,应当强化规范管理,围绕司法规范化建设抓作风。当前,司法作风问题的突出表现,是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或乱作为。要以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要坚持以强化服务为宗旨,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提升效率为目的,建立沟通协调顺畅、管理措施高效、服务决策优质的司法政务管理模式。从细处入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形成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后盾。
坚持改进机关作风,应当强化公正司法,围绕司法公信力建设抓作风。司法公信建设是司法的生命力,是人民法院立院之本,也是司法作风建设的内在要求。要做好新形势下涉诉群众工作,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人民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实际问题。要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讼服务站建设,积极开展诉讼服务中心星级申报工作,全面提升诉讼服务功能。切实提升服务质量,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对当事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破坏法院形象的不正之风。要巩固深化“庭审三同步”、“法院开放日”、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等司法公开举措,积极探索案件庭审网络直播、重大事项新闻发布等新型公开方式。
坚持改进机关作风,应当强化党性修养,围绕党的理想信念抓作风。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党性不纯则作风不正。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上级政令畅通。要时刻牢记肩负的政治责任和执政使命,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权力与责任一致、对上负责与对群众负责一致,兢兢业业履职,踏踏实实干事,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求实效。要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始终保持高尚的人生追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坚持改进机关作风,应当强化队伍建设,围绕司法形象塑造抓作风。清正廉洁不仅是法院干警的做人底线和政治生命线,也是一个家庭的平安线和幸福线。要深入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尤其是要用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干警,让大家看到腐败分子为腐败行为付出的沉重代价。要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真正做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追究有力。要全面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管理,完善廉政监察员制度,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