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擅自卖房产 丈夫起诉要离婚
作者:刘光亮 发布时间:2013-10-11 浏览次数:219
因为婚前缺少沟通,以至于婚后丈夫对妻子的品性不甚了解,加之妻子擅自将房产出售,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原告王某和被告李某曾经都有过一段婚姻经历。两人各自离婚后,经朋友介绍走在了一起。2005年5月,相处一段时间的王某和李某登记结婚。然而,先前的一段的婚姻经历,并没有让两人倍加的珍惜,由于婚前缺乏了解,王某和李某两人的矛盾也越来越大。2009年9月,被告李某编造慌言将原告王某婚前财产一套房产卖给他人,引发一系列诉讼,使原告王某感到再也无法与被告李某共同生活,2009年10月双方分居至今。之前,王某已两次到法院起诉离婚。2013年4月,原告第三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庭审中,王某指责被告李某婚后暴露懒惰、撒慌、不务正业等恶习,整天在外不归家门。而被告李某辩称原告王某是想重新找女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经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系自主婚姻,婚后感情尚好,但后因家庭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致夫妻关系不睦,原告曾两次向本院起诉要求离婚,本院判决不准离婚以及撤诉后,双方关系仍未能改善,已无和好可能,可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本院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请予以支持。于是依法判决准予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