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他的抚恤金?
作者:朱雍忌 发布时间:2013-10-11 浏览次数:277
丈夫突然死亡,留给亲属18万元抚恤金。这18万元该如何分配、如何使用、由谁掌管?从此,公婆与儿媳之间,就展开了一场“明争暗斗”的抚恤金之争。面对这样复杂繁琐的“家务事”,宿城区人民法院洋河法庭不畏艰难,相方设法化解因争夺抚恤金而引发的亲人之间反目成仇的情感纠葛。9月23日上午,一场为时3个多月的抚恤金之争终于划上句号,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生命换来一笔赔偿巨款
2012年10月29日,虽然还未入冬,但天已经有了丝丝寒意。泗洪县某家具公司的工人李某某正在满头大汗地干活,突然一个不慎从梯子上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恶梦传到宿城区陈集镇的家里,家中立即炸开了锅。最难以接受是李某某的妻子张某。结婚十多年来,夫妻俩恩恩爱爱、相敬如宾,并且有一个10岁的儿子小波。小波聪明懂事,不仅夫妻俩视如掌上明珠,小波的爷爷奶奶对这个小孙子也是十分疼爱。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李某某夫妻俩背地暗下决心,一定要创造最好的条件让孩子好好上学,将来有出息了就跳出农门。于是,李某某在外拼命打工赚钱,张某在家里一边照顾孩子一边忙家务。然而,对于张某来说,随着丈夫的突然死亡,这个曾经美丽的梦就一下变成了恶梦。家里的顶梁柱没了,世界也好像就灰暗了。撇下孤儿寡母。这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呀,一想到这,张某就哭得死去活来。
李某某死后不久,他生前打工的那家家具公司主动同张某联系,协商赔偿事宜。张某悲伤过度、身体虚弱,哪里顾得上钱的事。只有委托李某某的大哥全权代理,并将身份证交给了他。这样,经过商议,家具公司老板一次性支付张某丧葬费、抚育费、亲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共计18万元整,李某某的大哥随即用张某的身份证将这笔抚恤金提了出来。
谁动了他的抚恤金?
丈夫入土一月后,张某慢慢从悲伤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开始盘算如何生活的问题。张某想,这个家虽然塌了,但还有孩子,一定要把孩子抚养好,才能对得起丈夫,对得起这个家。这时,她想了丈夫用生命换来的18万元的抚恤金。这18万元现在何处、有谁掌管、怎么使用?于是,她开始寻问抚恤金的事。然而,事情却大大出乎她的意料。
原来,钱领回来后,张某的公婆李老汉就与李正南商议,以老夫妇俩和张某的名义三人存入洋河工商银行2万元,10万元存给小波,1万元单独作为小波的学习费用,剩下的1万元作为李某某丧葬费用。这样的分配张某也没有什么异议,毕竟老人和孩子都需要照顾,但令她难以接受的是存款的密码都由公婆掌握,也就是说,她和小波名义上享受13万元的抚恤金,事实上她根本没有动用权。
李老汉夫妇为什么这么做?是想占用这部分用儿子生命换来的抚恤金,还是李某某的其它兄弟怂恿想从中分得一部分钱?都不是,是细心的公婆留了个心眼儿。老夫妻俩想:儿子走了,还算年轻的媳妇还能留住?说不定哪天卷了十几万元钱,撇下小波独自就飞了。媳妇毕竟是外人,而小波可是李家的香火,可不能让媳妇把小波的抚育费卷走了啊。所以,老夫妻俩一商量,死活也不能把钱让媳妇保管,一方面通过这方法能留住媳妇,一方面也是对死去的儿子负责。
而张某想得最多的是:小波是她和丈夫爱情结晶,更是自己的心肝,也是将来自己的依托和希望,自己怎么能舍下孩子另嫁他人呢?把孩子抚养成人是她的责任,也是对死去丈夫的最大安慰。现在公婆找借口保管这部分抚恤金,将来就一定能用到小波身上吗?丈夫兄妹五个,手心手背都是肉,哪个子女有困难需要用钱,老俩口能坐视不管?张某越想越气,就去找公婆理论。结果公婆不管她哭也好、闹也好、讲道理也好,就是不松口拿出这部分钱。没有办法,张某只好搬来娘家人,两家从此开始唇枪舌战,一场围绕抚恤金展开的“斗争”将原本温馨互敬的亲情关系慢慢撕破。
真情调解,迷失的亲情再次相融
2013年5月,经人指点,张某在索要无望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公婆告上了法庭。
洋河法庭受理此案后,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法官们一致认为:像这样一起因为钱而使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反目成仇的“家务事”,处理不好,一家人从此仇人相见;处理好了,一家人还是一家人。他们决定,暂不开庭,争取调解,不能让一纸判决书揉碎了一家人的亲情。
“这钱是李某某用生命换来的,你们这样争来争去,李某某地下有知会怎么想?”“一家人为了钱闹成这样,乡亲们会怎么看那!”法官们先后找到张某和李老汉夫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他们一致表示:都是为了小波、对小波负责,谁也不会用小波爸爸留给小波的钱。法官们心里有数了,于是又进行了进一步的调解。“把这钱拿出来,为小波在洋河街买房子”,老俩口首先作出了让步。张某当即表示反对,“孩子以后如果上大学了,学费怎么办?”一次调解不成,法官继续努力。“能否将存款设置两个密码,双方各掌握一个,取款必须双方到场”;“小波未满16周岁,能否破例为未成年人办理存款手续,存单上注明凭小波的居民身份证由小波支取?”一个个调解方案出来了,法官们分头行动,先后到市工行、农行、信用合作社等多家金融单位,询问相关规定,但银行方面均表示无法操作而失败。
调解顿时陷入了僵局。但让法官没想到的是,最后,双方异口同声请求将抚恤金交由法官保管。面对当事人的信任,法官感到莫名的欣慰,也为法官们进行进一步的调解打开了思路。“感谢你们的信任,我们有规定不能为你们保管这笔钱,你们可以信任我,为什么就不能找一个你们共同信任的人为你们保管这笔钱呢?”
2013年9月23日,阳光明媚。这一天,洋河法庭热闹非凡。法庭的法官、存款银行的负责人、张某及张某公婆还有他们所在村的村组干部纷纷到场,一场迟来但感人的“抚恤金交接仪式”在这里进行。在双方同意下,李老汉夫妇放心地将10万元抚恤金交给他们熟悉并且双方共同信任的陈集镇教师曹某保管。曹某也被这种信任所感动,当即表示一定要好好保管这笔钱,将来连本带息一起交给成年后的小波。张某当场撤诉,顿时,法庭内一片掌声。一场由抚恤金引发诉讼终于在法官的真情调解下取得了和解,从此,一家人还是一家人,而小波依然可以享受着母亲和爷爷奶奶的双重关爱。
法官点评:
一个生命换来一笔抚恤金,从此,亲属之间就以抚恤金为中心,开始互不信任、明争暗夺起来,将原来已经残缺的家揉的更加支离破碎。类似这样的案例在我们生活中并不鲜见。这一方面反映了广大农村“媳妇是外人”、“夫死妇难留”的传统思想还有一定市场,一方面也反映了农村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还有待加强。当然,其后的背景也许更为复杂。
值得一提的是,受理本案的法官们并没有机械式地“依法”作出判决,而是将原来“无情”的审理注入了人性化的元素,想法设法对当事人进行沟通和调解,最终将濒临崩溃边缘的亲情关系拉了回来,一家人和好如初。这说明,“清官难断家务事”也并非金科玉律、难不可逾,在不断完美的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只要我们对老百姓有真感情,对受理案件有高度的责任心,就一定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赞誉,最终实现和谐法制、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