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营销总监无钱还债 挪用学生学费终被抓
作者:叶沁 发布时间:2013-10-10 浏览次数:294
近年来,苏州的培训机构数量越来越多,种类也很多样,市民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常会关注此类机构的资质或口碑,却没想到自己交到机构内部人员手中的学费会被挪用,近日姑苏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培训机构内部人员挪用资金的案件,某培训机构员工李某因挪用资金三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责令其将赃款退还被害单位。
李某是苏州人,今年四十出头,拥有不错学历的他曾在多家企业担任过经理等职务,也算是工作经验丰富。去年,李某开始在一家培训机构担任市场总监的职务,主要负责招生、向学员代收学费等工作,因为工作性质的缘故,使他充分获得了学员的信任,最初的几个月李某都安分守己的将收到的学费及时交到公司财务手中,但没过多久沾染上赌博恶习的李某因为要还借的外债而对自己代收的学费起了歪念,在短短四个月的时间内,截留学员缴纳给他的学费共计三万余元,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给公司。
近日,姑苏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认为李某以经手公司应收款收取的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故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提醒:培训机构在日常管理中要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监管力度,对涉及学费的收缴流程更要严加管理,与此同时市民不光要在选择培训机构时长个心眼,在缴纳相关费用时也一定要让对方出具相应的发票或凭证,以保障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