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法院在深入开展“三提升”活动过程中,通过走访基层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听取意见建议。其中,当事人对“见法官难”的问题反映较多,究其原因,一是当事人来法院正遇法官开庭或者外出办案而无法见到法官;二是个别法官担心当事人纠缠而不愿意见当事人。长此以往,势必会影响司法形象,影响司法公信力。针对这一情况,我院推出“双约”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司法公开,实实在在地回应和解决群众的诉求与期盼。

 

一是“约见”制度。诉讼服务中心认真制作了《法官预约登记表》,当事人若需要预约法官,可在诉讼服务窗口填写登记表,注明来访人姓名、联系方式、主要事由等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将登记表转交相关法官,在法官当即确定具体接待时间或方式后,再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二是“约谈”制度,确保“约见”不落空。预约登记情况同时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作约见安排或约后不见的不作为情况进行通报,对不作为法官进行约谈,并将此记入法官业绩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