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内上演全武行 加重刑期后悔不已
作者:张雷 发布时间:2013-10-09 浏览次数:252
服刑人员赵某与他人因琐事发生口角,竟然在看守所内大打出手,上演一出全武行,致他人轻伤,构成了破坏监管秩序罪,被泗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赵某和于某因罪驾被判处刑罚,因刑期较短,被留在了泗阳县看守所服刑。2013年2月,恰逢农历正月初一过大年,看守所为了丰富在押人员的业余生活,发放了扑克牌供在押人员娱乐,并反复强调不能赌博。
赵某、于某等四人很高兴地开始打扑克,打着打着却动起了赌博的心思,心想赌钱不行可以赌食品嘛。制定好规则后,一场另类的赌博就在看守所狭小的地铺上开始了,几人你来我往,赌的不亦乐乎。
随着时间的推进,投入的“赌资”越来越多,双方因此发生了口角。赵某、于某开始边打牌边骂骂咧咧,骂着骂着开始推搡,赵某拿起身边的塑料板凳砸向站在床铺上的于某,于某被打后遂拿起砸来的塑料板凳砸回地铺下的被告人赵某,随后双方扭打在一起。被告人赵某边打边拽于某的衣服,想将于某从铺上拽到地上,结果到铺下时于某左腿落空跌倒在地,被告人赵某又用拳头打了于某多下,于某左腿膝盖受伤致左侧髌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于某的伤情已经构成轻伤。赵某后悔不已,不断自责,因为他本来刑期都快满了。
泗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作为在押罪犯,殴打其他被监管人员,破坏监押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因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其从轻处罚,遂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