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起诉继子分配拆迁赔偿款
作者:姚燕 发布时间:2013-10-09 浏览次数:305
1984年张兰英与姜超的父亲姜祥进同居了,二位老人生活在姜超的祖父留下来的老房子里。姜祥进去世后张兰英就回去跟自己的亲身儿子过生活。去年,老两口共同生活的老宅拆迁了,姜超领取了拆迁补偿款23000元,给了张兰英3000元后,就一直没有再给钱。2013年张兰英一纸诉状将姜超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姜超给付不当得利20000元。
半路夫妻老来伴 一朝去世无依靠
1984年,张兰英和姜祥进共同生活在了一起,姜祥进的四个子女当时都已经成年独立生活,此后的几年时间里,双方一直都相敬如宾,2005年老两口还补领了结婚证,没想到,2006年姜祥进过完春节不久后就去世了,留下了身体不太好的张兰英。在唯一的老伴离世后的第三年,张兰英就搬到了自己亲生儿子那里去生活,他与继子们的关系虽然不是很亲昵,但是逢年过节,双方都会聚聚。
老房拆迁闹风波 双方为钱闹矛盾
2012年,张兰英和姜祥进身前共同居住的老房子面临拆迁,2013年的一天姜祥进的小儿子姜超被乡政府通知领取老房子的拆迁补偿款23000元,拿着这突如其来的23000元,小孔心里不是很开心,因为自己还有其他三个兄妹,再者,到底要不要分给自己的继母,最后姜超还是给了张兰英3000元,毕竟自己与继母之间还是有感情的。可是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居然引来了官司。
继母起诉要全款 法庭调解护亲情
2013年已经87岁高龄的张兰英将诉状递交到了法院,主要诉求是判令姜超返还不当得利的20000元。姜超辩称张兰英和自己的父亲1984年在一起同居,那时家里的房子是姜超的曾祖父建的,认为房屋的拆迁款与原告无关,不同意返还。法院在调查之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如果强制判决,可能会使双方的亲情毁于一旦,最后调解被告给付原告5000元,被告当庭履行,原告表示可以接受。(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