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执勤用车是法院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审判执行工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法院执法执勤车辆具有车辆种类多、使用频率高、担负任务重等特点,所以如何使用和管理好执法执勤车辆对于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树立和维护法院形象意义都很重大。

 

一、泰州法院执法执勤用车的现状

 

(一)基本情况。泰州全市法院现有车辆219辆,其中民用牌照车辆26辆,警车193辆。车况总体良好,但由于经费等原因,部分法院有些需更换的车辆,一直无法更换。全市法院车辆运行无重大事故。

 

(二)编制情况。当地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未明确核定法院警车与民用车辆的具体编制数量,警车方面只是按1/5人、民用车按职级进行核定,部分法院根据规定核定的警车、民用车辆数尚未得到相关部门回复。

 

(三)车辆使用情况。2012年,泰州全市法院警车月均出车台次40次,月均车辆2514公里;民用车辆月均出车台次28次,月均车辆2320公里。

 

因全市法院民用车辆较少,主要用于保障领导工作,基本无民用车辆用于执法执勤的情况。遇有突发情况,在警车临时不够的情况下偶尔会使用民用车辆。

 

二、执法执勤用车的使用效果

 

(一)提高了审判执行工作的效率。近年来,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和社会矛盾的不断增多,人民法院案件数量呈明显的上升趋势,案件办理、执行的质量和效率成为当事人关注的焦点。在解决这一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方面,法院后勤部门能否为办案执行人员提供及时的车辆保障有时成为关键。特别是案件的执行上,有时因不能及时赶到执行目的地而引起财物的转移,从而失去最佳的执行时机。

 

(二)统一整齐的执法执勤用车提升了法院的整体形象。随着各级法院车辆保障经费的增多,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的装备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车辆整齐的外观,良好的车况,在向人民群众传递人民法院规范管理和严格要求的同时,也显示了法律应有的威慑力。

 

(三)保障了司法安全。各级法院均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特种用车,保证了人犯押解的安全。

 

三、执法执勤用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执法执勤用车的使用管理上,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仍有极少数驾驶人员在行车过程中有特权思想,不按交通法规行车,闯红灯、闯禁区、乱鸣笛、超速等现象时有发生,还有极个别驾驶员不注意维护法院形象,驾车出入酒店、歌厅、浴室、网吧等娱乐场所。此外,一些干警以外出办案用车为名,实为公车私用。

 

执法执勤用车的装备标准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少数法院配备的车辆数量不足,不能满足办案执行需要;二是个别法院车辆还存在着车型老旧、车况差的问题,车辆更新速度过慢。

 

出现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笔者以为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目前各级法院驾驶人员大多为面向社会招聘的合同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难度大;二是个别驾驶人员特权思想严重,自认为驾驶执法执勤车辆就高人一等,置交通法规与不顾,安全意识较为淡漠;三是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法院车辆保障需求较多,使用频繁,受到人力、时间等诸多因素制约,未能对车辆行驶状态实施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四是少数单位管理不严,制度仅仅挂在墙上,停留在口头上,抓落实抓执行的力度不够;五是法院案件数量增幅较大,用车需求不断加大;对于车辆更新问题,思想重视不够,未能积极主动加大与地方财政部门的协调力度。

 

四、规范执法执勤用车的建议与举措

 

(一)在车辆保障工作中,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注重教育。执法执勤用车是法院的一个窗口,代表着法院的形象与尊严,因此,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切实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思想和业务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技能水平,养成良好的行车道德素质和安全行车意识,自觉维护人民法院的形象;二是强化管理。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使用的规定,落实驾驶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奖优罚劣,对严重违反制度,作风不佳的驾驶人员坚决清退出法院驾驶员队伍;三是落实责任。要明确各级车辆管理人员的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加强车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树立良好的敬业精神,确保管理不失位,提高执法执勤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水平,为办案一线提供最优的保障支持。

 

(二)在当前公务用车全面治理的大背景下,公车的使用受到严格的控制,但法院执法执勤用车的需求不会因此而减少,相反,随着案件数量的不断增长,车辆保障的需求还会呈一定幅度的增长。下一步要加大协调工作力度,争取抓好相关文件所确定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车辆编制数量的落实,适度提高执法执勤用车经费保障标准,按比例增配部分民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最好实行由法院内部配发的办法,经费由省高院商有关部门从转移支付经费中直接扣除,减少基层法院车辆配备经费上难协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