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化法院贯彻"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的要求,大力推进巡回审判,取得了明显成效,该院第三季度巡回审判率比上年度同期提升了10个百分点。

 

建立健全巡回审判制度。该院年初出台了《兴化市人民法院关于巡回审判公开调解的若干规定》、《兴化市人民法院关于巡回审判公开裁判的若干规定》、《兴化市人民法院关于巡回审判接受群众监督的若干规定》三项制度,并对原有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制度》、《兴化市人民法院行政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对干警巡回审判工作方式和道德约束提出了专门要求,从制度上保障了巡回审判的简捷、高效、公正地开展。

 

增加对巡回审判的物质投入。该院年初专门建立巡回审判专项经费,为每个基层法庭配备了一辆车,为每个干警配备了电脑,运用科技化水平开展巡回法庭办公和办案,运用网络系统对巡回审判进行管理,实行远程立案和网上立案,网上签章和法律文书模板化,提高了巡回审判的工作效率。

 

区分巡回审判考核奖励的方式。该院在对干警业绩考评的时候,将巡回审判适用率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并将巡回审判方式处理的案件与采用常规审判方式处理的案件区别开来,针对巡回审判的特殊要求,给予一定的物质补助和奖励,解决了一名巡回审判业绩突出的副庭长的职级,鼓励了广大干警开展巡回审判办案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