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都法院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五个力度,服务和保障全区中小民营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江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大司法服务力度。加强与企业的走访联系,增强法官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意识,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升中小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加大涉中小企业民商事案件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协调和执行案件和解工作力度,引导中小企业通过非诉途径解决纠纷,确保第一时间化解矛盾。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银企合作,鼓励信贷行为,对涉中小企业金融纠纷案件,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争取银行合理回应涉案中小企业延期还贷的要求,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依法保护民间投资,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各类产业基金等合法方式投资入股,重视融资性担保机构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的作用,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加大司法保障力度。依法并妥善地审理涉财务风险债务纠纷、劳动争议案件、破产清算等各类涉企案件,灵活运用相应的司法应对措施,在依法保护债权人、职工、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引导劳动者合法、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和企业规范用工制度的构建。

 

加大知识产权保障力度。引导中小企业注重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管理与自我保护,重视发明专利申请,提高中小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来保护创新成果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强化企业注重技术开发中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理念。

 

加大对企业调配力度。对不宜快审、快结或存在较大社会影响的特殊案件,依法适当延长审限,加强调解,力促双方和解;对于当事人滥诉或恶意诉讼的应快审、快结,减轻企业讼累;依法监督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