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法院和淮安人行、工商等部门共同建立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机制,共同化解执行难题,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从今年10月份起,人行将全市法院提供的被执行人信用信息上传到人行征信系统和淮安市地方中小企业信用系统,由各商业金融机构依据信用信息等级具体情况,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申请新开户、新贷款等;工商局将中院提供的被执行人信用信息上传到经济户口管理信息系统及其配套系统,工商注册部门应当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函限制被执行人重新注册为法定代表人或股权变更,市工商合同管理、商标、市场、消保、个私管理等部门对案件仍未履行的,否决其“驰名、著名、知名商标”“诚信单位”“文明个体户”等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该机制作为淮安“点对点”执行查控划系统的一部分,将与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报制度、淮安民生论坛“淮水安澜”曝光台、当地报刊曝光台等共同构成淮安法院曝光执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