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合法金融债权,化解金融机构不良信贷金融风险,提升司法公信力。姜堰法院自820日起,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集中时间,统一调度,多措并举,推进案件执行,共拘留金融“老赖”3人,执结案件19件,执行款到位16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金融执行案件未结案件多、标的金额大,不仅影响了法院形象,还给国家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成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对所有金融企业债权案件进行分析梳理的基础上,该院执行局先后与区农商行、农行等金融机构召开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座谈会,全面对接,逐案分析,确定了集中开展涉金融机构案件集中执行月活动。

 

在集中活动中,法院加大领导力度,成立了由院分管领导韩国清副院长挂帅、执行局负责人具体指挥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次集中执行活动。执行局、相关金融机构分片组成金融案件集中执行小组,做到“四个集中”,即:集中分析研究、集中调查核实、集中查询线索、集中力量采取强制措施。

 

为改变以往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的状况,执行局干警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加大力度,积极行动,与金融机构、房产部门、车管所合作,努力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发挥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与乡镇金融机构和信贷员的沟通,努力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研判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寻求执行的着力点和突破点,有的常年找不到人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有的久执未结的骨头案得到有效消化。

 

集中执行涉及的案件大部分是由于历史原因导致久执不结的案件,有的被执行人艰难维持经营不具备履行能力,有的案件主债务人已不存在仅剩下了担保人,有的采取躲、赖的方式规避执行。对此,执行干警发挥“五加二”、“白加黑”的执行精神,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行走在街头巷尾,奔波于田间地头;不断加大强制力度,果断采取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将司法拘留裁定书及时张贴到被执行人所在的镇村,并通过媒体曝光、公布失信人员名单,形成高压态势,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打击对金融机构借款“欠、赖、拖”的不良风气。

 

为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提高金融案件执行率,执行干警坚持司法强制和说服教育相结合,灵活机动,因案施策,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及时督促其履行;对无现款履行能力的,积极采取强制措施,拍卖其财产;对强制执行可能造成被执行人生活困难、影响社会稳定的,尽量采取和解方式进行妥善处理。同时,执行局陈网喜局长带领四名执行干警走进区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围绕执行程序中的法律维权问题,通过空中电波与听众和网友进行互动交流,现场接受他们的提问和咨询,开展法制宣传;孙广明副局长等就规范金融机构内控机制、降低经营风险和协助法院执行等问题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姜堰市支行发出司法建议书,人行姜堰支行首次以姜银函[2013]10号文件形式进行回复,联手协作,形成合力,共建良好法制环境,同育良好信用机制,体现了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的良好效果,得到了金融行业和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