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一男子见自动取款机内有他人遗留的银行卡,便更改密码后占为己有,并从银行卡内取出大量的现金。日前,江都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钱某依法获刑。

 

一错:取款机内捡卡占为己有

 

钱某,男,江都人,中专文化,个体经商。今年上半年的某天,钱某骑着一辆摩托车来到江都三号路附近的中国银行交纳中行都市卡的欠款。当钱某来到银行的时候,一名穿着白色T恤男子正在自动取款机旁取钱。钱某见该男子取款时间比较长,便走出银行,在门口排队。

 

“好了。”一段时间后,穿白色T恤男子操作完毕,离开了自动取款机。钱某起身走到了取款机跟前,掏出银行卡,准备将钱存进取款机。“是否打印凭条?”正当钱某准备将卡插进自动取款机的时候,自动取款机的屏幕上出现了这几个字。钱某习惯性地按了一下“否”键。“可以继续取款”,钱某刚摁完键,屏幕上又出现了几个字。

 

“难道刚才那个男的没有把银行卡退出来?”钱某此时意识到自动取款机里有卡没有退出。“赶快喊保安过来,这是别人的银行卡。”钱某第一时间想到,“不行!还不如自己先把卡收起来,如果卡的主人没有发现的话,这卡可就是我的了。”就在钱某准备叫保安的时候,他的想法突然改变了。

 

想到这儿,钱某飞速操作起屏幕下方的按键,将银行卡的密码更改了,换成了他自己的新密码。然后,钱某将该银行卡从取款机里取了出来,放进了自己的钱包里。

 

由于钱某急着还钱,他只是简单观察了一下银行卡的外观,便将自己的卡拿了出来,插进了取款机里。“怎么回事?”由于钱某当时很紧张,将自己的银行卡密码输错了,银行卡从取款机里被吐了出来。“赶快走吧。”拿了别人的东西后,钱某自然“做贼心虚”,匆匆忙忙地将自己的银行卡取了出来,转身离开了现场。后来,钱某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来到了龙川大酒店旁边的中国银行,将欠银行的钱给还上了。

  

二错:心生贪念8次取走14500

 

“找个银行,看看卡里面还有没有钱?”两天后,钱某见外面风平浪静,胆子开始变大了,感觉银行卡的主人没有发现问题。于是中午11点,钱某骑着摩托车,拿着银行卡,来到三号路邮政储蓄所,通过邮政储蓄所外面的取款机,钱某发现该银行卡里面还有14700元钱。

 

“这下发财了。”钱某见卡里还有这么多余额,心里非常高兴。“把里面的钱取走。”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钱某终于下定决心,决定将银行卡里面的钱占为己有。钱某迅速摁下按钮,分六次连续将卡里面的12000元当场取了出来,放进了自己的腰包。钱到手后,钱某迅速离开了现场。有钱能使人的胆子变大。

 

当天晚上,钱某来到江都商城后面的某网吧里玩。由于钱某当时玩老虎机输光了身上的钱,钱某便想到了自己捡来的银行卡。钱某拿着该银行卡在江都桥附近的建设银行自动取款机上了取了500元。很快,该500元也被钱某输光了。第二天下午三点多,钱某再次来到该网吧玩老虎机,因为身上没钱,又想起了那张捡来的银行卡。 为了玩老虎机,钱某再次从捡来的银行卡里取走2000元。

 

其实钱某并不富裕,由于自己的开销比较大,欠了别人很多钱,为了逃避别人的追债,钱某只好躲了起来。“你是不是拿别人的卡取钱了?”几天后,钱某觉得外面找他要债的风声过去后,从扬州回到了家里,老婆突然问他。“是有这么一回事。”钱某很奇怪,自己做的事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自己的老婆又是如何得知的?

 

原来,银行卡的主人知道自己的卡丢失后,便立即来到银行挂失,不料银行的工作人员告知银行卡主人孙某,其银行卡的钱已经被人取走了。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孙某随即向警方报案。警方根据钱某在取款时留下的监控影像,迅速将钱某锁定,并准备将钱某绳之以法。

 

“我知道错了,我愿意把我偷取的14500元人民币退还给失主,我希望政府能宽大处理我的问题。”钱某知道自己的事情败露后,随即来到派出所自首。在派出所里,钱某因自己的一时贪念,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日前,法庭审理认为,钱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案发后,钱某尚能自首,故依法从轻、减轻处罚。鉴于钱某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且能积极退赃,故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钱某犯信用卡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以自首提请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成立,予以采纳。江都区人民法院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