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无故消失,竟是合租人下黑手
作者:胡正一 发布时间:2013-09-29 浏览次数:227
二十二岁正值青春年华,理应努力奋斗,享受青春,却因一时贪念,将手伸向他人钱财,而落入法网。近日,虎丘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
2013年3月31日9时30分许,一男子吴某至派出所报警称,其银行卡内万余元钱被人领取,并怀疑合租人张婷(化名)有作案嫌疑。当日张婷到该派出所投案自首。站在警察面前的是一个20出头的漂亮女孩,让人没有办法联想到这就是犯罪嫌疑人。张婷交代,她老家中专毕业后来苏打工,并与吴某合租在苏州市一公寓内,平时与吴相处还算融洽。四天前她经过吴某的卧室时,发现房门没有关,以为吴在房间,便推门进去想与他打个招呼。进房间后,发现吴某并不在,只看见床上有个黑色挎包敞开着,在拉链口有一个黑色的钱包,遂顿生恶念。她想,吴某平时经济条件不错,银行卡里肯定有不少存款。于是,她将钱包内的工商银行卡和身份证一并偷走了。随后,她便去工商银行用吴某的身份证修改了银行卡密码,并在工商银行ATM机上分四次取款1万元。怕引人注意,又在光大银行ATM机上分四次取款1万元,就这样将吴某的两万元据为己有。
9月12日,虎丘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防人之心不可无。当与他人合租时,切记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外出时锁好门窗。银行卡与身份证最好分开存放,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当然,财富要靠自己的双手努力创造,不劳而获,总要付出相应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