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轻信了骗子的“贩卖狗鞭能赚大钱”,便立马拿出大量现金收购他人的狗鞭,企图高价卖出赚个差价,不料买了狗鞭后却发现上当受骗。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33月,被告人王某、李某、张某、刘某等四人媒人携带5000元“本钱”,从外地老家带上买来的低价狗鞭来到句容,准备寻找诈骗对象实施诈骗。来到句容后,根据四人之前的分工,由张某和刘某寻找诈骗对象,于是张某和刘某来到人员密集的菜市场、农资经营店等场所,以每月200300不等的价格,要求在其店面上悬挂“高价收购中药材”的牌子,结果大多数遭到了店主的拒绝。当来到句容市天王集镇某处店面时,然而这家店的店主却答应了下来。

 

眼看店主进入了自己预设的圈套,被告人王某充当卖狗鞭的,正巧碰到被害人吕某店里收购中药材,于是王某带着狗鞭准备去卖,而张某和刘某看到买狗鞭的王某,便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买了下来。当张某和刘某“买”了狗鞭后,便以较高的价格卖给了以某药材公司业务员名义为幌子的被告人李某。而所有的这一切交易都是在被告人吕某的店里完成,而且“业务员”李某还给了被害人吕某联系方式,说以后有什么中药材可以直接联系自己,吕某看在眼里,便觉得有利可图。在经过骗子的不断忽悠下,被害人吕某经不住高额的诱惑,从银行取出了2万多元的现金从骗子手中收购了大量的狗鞭,准备卖给那位药材公司的业务员李某,可是李某张某也联系不上。最终,被害人吕某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并拨打电话报警。随后,王某等四人被警方抓获。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于是依法判处四人9个月至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