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底,市区韩女士持市区某银行的银行卡去柜员机上取钱时,却被告知:输入密码不对。连输了几次,均以失败告终。韩女士卡上有3万多元,已很长时间没有动用了。发现密码不对后,她立即赶到相关银行信用卡部查询,得知自己卡上只剩下200多元,已有人取走了3.05万元。韩女士当即向银行提出异议,并一再声称自己绝没有动这笔钱,且卡一直在身边。然而,银行的解释似乎非常在理:“你的卡要么丢过,要么密码被人知道了,要么被家人冒领了自己不知道。”

 

在对韩女士作出解释的同时,银行内部立即展开了调查。在单位内部排查中,信用卡部工作人员陈某引起了人们的注意:银行内部网络系统中,陈某进入的次数比较频繁;加上陈某家在宝应,平时一个人在扬工作,呆在单位的时间也比较长。后来,银行又从一些录像资料上发现了陈某的身影。银行监察部门找陈某谈话。陈某开始一口否认,但在大量证据面前,陈某不得不交待了作案的事实。公安、检察部门先后介入此案,进行立案侦查,于是,一起银行内部人员贪污案件终于水落石出。

 

陈某今年34岁,原在宝应县某银行工作,中共党员。由于工作努力,认真负责,很快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赏识。一年多以前,市行将陈某选调来扬,准备对其培养重用。陈某有个朋友做房地产生意,找陈某帮他作银行贷款担保,陈某碍不过情面应承了下来。后来,此人生意没有做成反而出了事,最后被判刑坐牢。陈某自己刚买过房,也贷了款,手头拮据。贷款到期后,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陈某是个非常重面子的人,怕这种事情闹到单位影响他的形象。

 

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陈某动起了歪主意。作为银行信用卡部的工作人员,陈某知道,客户办理银行卡时,银行通常会随卡附一个密码。这种密码通常是“888888”、“666666”等比较顺口好记的数字,也有客户以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或后6位数定为密码,还有家中的电话号码也较常见。这些密码比较容易破译,陈某想借此敛财。因陈某平时一个人在扬州,单位安排他在办公室值班时间比较多,而这段充裕的时间给了陈某作案机会。韩女士银行卡用的是开户时的密码,陈某很容易就“搜索”到其银行卡号;卡部有制作银行卡的设备,陈某迅速复制了韩女士的银行卡。在9天时间里,他先后分31次,从柜员机上取走了韩女士银行卡上的3.05万元。为了掩盖其作案手段,陈某不仅跨行取款,还赶到南京的柜员机上去取款。

 

陈某用偷取来的钱还了贷款后,觉得这种捞钱的方法太容易了,于是又用同样的手段复制了另外两张卡。因韩女士的事情败露,陈某才没能继续作案。

 

近日,邗江区法院对陈某的贪污案作出判决,判决陈某有期徒刑2年零六个月。通过此案,有很多令人深思的问题。首先,作为银行卡用户,密码的设置非常重要。文中所述几种破译密码的办法,应引起储户的足够重视,切不可设置如此不安全的密码。其次,银行对内部工作人员的监督也不可放松。如值班不宜只安排一个人,应有两人以上,实行相互监督;此外,对制卡机之类的重要设备应由专人管理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