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突出“三个重点”扎实推进青少年维权帮教工作
作者:李金宝 发布时间:2013-09-29 浏览次数:478
近年来,沭阳法院以争创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抓手,按照“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突出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帮教“三个重点”,扎实推进青少年维权帮教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该院先后被省高院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和“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突出庭前调查。该院积极开展庭前社会调查,每起案件开庭审理之前,均委托未成年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开展庭前调查,填写《刑事犯罪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表》,全面掌握未成年被告人实际情况。对于情节特殊案件,承办法官专程到未成年被告人所在的学校或村居进行深入走访,立体化地了解其生活环境、个性特点、成长过程、犯罪动机和原因,得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综合评估意见。
突出庭中教育。准确运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被告人充分体现教育优先的办案理念。庭审中,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圆桌审判”,并适时邀请妇联、团委、教育局部门人员参加,进行讲法理、讲亲情、讲权利、讲希望的“四讲”教育,使法庭成为一个特殊的教育课堂,促进其认识犯罪危害和教训,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突出庭后帮教。在判决后积极开展回访帮教工作,实行“三个一”,即开一个帮教会、发一封慰问信、送一本进步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教会,会同心理咨询师、教育、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对未成年犯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矫正;在重大节日,向未成年犯发一封慰问信,激励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每年向未成年犯赠送一本进步书籍,勉励他们重塑人格,掌握一技之长,争当有用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