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上门向工商人员举报他人非法经营之事,却强行闯入民宅,打人大闹。近日,曹某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法院判处缓刑。

 

经法院查明,曹某与周某(另案处理)酒后来到工商局工作人员徐某家中,称要举报他人非法经营之事,要求与徐某面谈。 徐某妻子郭某打开防盗门后,告知对方徐某不在家。但曹某与周某并不相信,强行将徐某家的防盗门拉开,在未征得徐某家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进入徐某住宅。在徐某家一楼,曹某摔坏徐某家饭碗,并指挥周某,“上去砸,老子有的是钱”。周某有恃无恐,摔坏徐某家的洗衣机、方桌、水瓶、玻璃镜子等物,并冲上二楼,踢坏二楼房门,并拔下液化气钢瓶上的皮管,在液化气泄漏的情况下,又抱起钢瓶准备往地上摔。徐某家的吵闹声很快引来了周围邻居,周某的过激行为很快得到了在场群众的制止,液化气钢瓶也被群众当场夺下。徐某赶回家中,双方发生了纠缠。在此过程中,曹、周两人又殴打了郭某和徐某,但很快被赶来的民警制服。经鉴定,徐某家被损坏物品价值697元。案发后,曹、周两人共同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697元。

 

法院认为,曹某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据此,法院判决,曹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