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骑车载妻儿闯红灯 妻儿命丧车轮丈夫获刑
作者:洪永洋 薛青 发布时间:2012-04-18 浏览次数:284
4月17日,吴江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王小军骑电动车违章闯红灯,致使自己的妻儿命丧车轮,在痛失亲人之外,还要承担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
王小军15岁小学毕业后到浙江、江苏等地打工,并与表妹黄小燕同居,生有一双女儿,一个三岁,一个未满周岁。2011年12月15日晚,王小军和妻儿在姐姐家吃饭,并喝了点小酒,当晚在姐姐家住下。第二日清晨6点左右,王小军骑电动车带妻儿回浙江南浔租住处。妻子黄小燕背着未满周岁的小女儿坐在电动车后座,3岁的大女儿站在电动车的前面踏板上。途径一个红绿灯路口时,王小军没有留意路口的信号灯是红灯,直接打方向左转弯。在转弯的过程中,一辆重型半挂货车正常行驶,撞到王小军的车子左侧,电动车当场倒地,王小军和大女儿被甩出电动车,而妻子黄小燕和小女儿被大货车的轮胎压住,当场死亡。
由于王小军在行经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交警大队认定王小军负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大货车的刹车也存在问题,故认定货车司机承担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王小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致二人死亡,属于重大责任事故,故检察院以王小军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起诉至法院。法院在查实案情后,考虑到被害人系被告人王小军的亲属,且被告人王小军尚有一名幼儿需要抚养,故对被告人王小军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刑事处罚。(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