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工作不好找 竟偷电瓶谋生
作者:刘光亮 任梅子 发布时间:2012-04-18 浏览次数:300
外地人王某和李某经朋友介绍到句容来打工,可是朋友却没有帮其找到工作,无奈身上所带的钱花完了,“不得已”干起了盗窃电瓶车电瓶的勾当。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
2010年9月,王某和李某经常坐车从家到南京打工,在车上认识了同乡张某。张某告知两人自己在句容打工,于是双方就留了电话号码以备日后联系。去年10月份,王某和李某眼看在南京没有说明事情可做,便打电话给张某要到句容来打工,于是张某满口答应了下来。可是到了句容后,张某却没有帮王某和李某找到合适的工作。眼看着自己所带的盘缠用的差不多了,王某和李某决定出去找点钱花花。2011年12月的一天凌晨,王某和李某趁着路人较少的特点,来到了句容车站对面的某小区,采取撬、砸等方式窃得2组电瓶,得手后卖得人民币300多元。尝到甜头的王某和李某便一发不可收拾,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先后在句容多个小区作案31起,窃得31组电瓶,价值人民币9000余元。后两人在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下,主动投案自首,交代自己的罪行。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和李某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两人的自首情节,于是依法判处两人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