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起诉外公追要亡母财产 祖孙二代法庭再叙亲情
作者:邵晓波 发布时间:2012-04-18 浏览次数:279
父母离异十多年,16岁女孩小孙一直随母亲孙燕与外婆相依为命,不料母亲最近因病去世,为了母亲遗留的财产和抚恤金,小孙与外祖父打起了官司,近日吴江法院调处了这起财产确权纠纷案件。一起矛盾非常棘手的家庭纠纷在法官的协调下得到了妥善的处理。
16岁的小孙刚踏入大学校门没几个月,母亲孙燕却因多年积劳成疾去世了。孙燕与丈夫陈明在小孙2岁时就离婚了,小孙跟着母亲和外婆陈女士一起生活。陈女士年轻时便和丈夫孙良离婚,孙燕也是由陈女士抚养长大的。十几年来祖孙三代相依为命,主要靠孙燕的收入和陈女士的退休工资维持生活。陈女士腿脚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日常生活主要靠孙燕照顾。孙燕去世后,家里突然没了顶梁柱。小孙的父亲陈明早已另组家庭,负担较重,而小孙又没有经济能力,今后的生活成了难题。好在孙燕虽然去世了,但其生前遗留了住房公积金82000元、其所在单位又发放了抚恤金和丧葬费等54000元。正当小孙准备去办理领取手续时,外公孙良却找到小孙,表示孙燕生前曾委托其出面向亲戚借钱治病,一共借了3万元,而且孙燕去世后丧葬费也是其垫付的,有1万多元,这些钱应该从孙燕的遗产中予以返还。而外婆陈女士也表示,因为自己已丧失劳动能力,故女儿孙燕的遗产自己也要继承。因争执不下,小孙和其父亲索性将外公外婆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孙燕财产的归属。
法院受理后,通过调查及联系双方当事人后,了解到陈女士目前因家中无人照顾,已经住进了苏州一家护理院,而小孙刚上大一,今后的学费、生活费也需要承担。经过与小孙外公孙良的协商,法院两次到陈女士所在的护理院去向其释明及协商,最终双方同意从孙燕的上述财产中拿出2万元来偿还孙良垫付的医药费、丧葬费及借款,孙良同意将其在孙燕财产中的份额赠与小孙,孙燕财产的三分之二归小孙所有,三分之一归陈女士所有。调解成功后,祖孙在法庭上再叙亲情,外公孙良拿出一个红包,说是没来得及给小孙的压岁钱,还搂着小孙的肩头说,今后有空多去看看外公,有什么事也可以找外公商量。